正确处理工程索赔及索赔费用确定?

处理费用索赔 (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2)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3)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不同的索赔事件有不同的索赔费用,工程索赔的费用一般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工期索赔就是要求业主延长施工时间,使原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从而避免了违约罚金的发生;费用索赔就是要求业主或承包商双方补偿费用损失,进而调整合同价款。 按索赔的依据分类 可分为合同规定的索赔、非合同规定的索赔。

费用索赔必须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无论是合同当事人违约还是不可抗力的发生,费用索赔都必须在合同或法律中找到相应的依据。工程师依据合同和事实对费用进行索赔处理是其公平性的重要体现。费用索赔必须建立在非自身因素引起索赔事件,并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失的基础上。及时合理的处理费用索赔。

涉及安全方面的索赔:根据现行制度,所有工程均办理了工程保险,而工程施工中,工人发生小的工伤,往往是施工单位自行处理,带工人去医院检查,花费一定的费用,无形中增加了施工单位的负担。

施工企业工程索赔成功难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二)监理工程师的费用索赔裁决难以独立行使其权力监理工程师把索赔证据和文件、索赔量计算依据和结果报给业主,而有些业主却先考虑该结果对自己是否有利,干涉监理工程师做出裁决,并采用不规范的手段阻止承包商进行费用索赔。

主动创造索赔机会。如在投标时应认真进行现场踏勘、仔细分析研究合同条款、计量支付规则、图纸等,对那些日后可提出索赔或可能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应尽可能定高些,以备以后获得较高的索赔价款。及时抓住索赔机会。一旦发现可索赔的机会,应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不能等到工程竣工验收后再提出索赔要求。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广义的加工承揽合同的范畴,但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相对于普通加工承揽合同有独特的行业特点,合同法将建设工程合同独立于加工承揽合同之外另行加以规定。

工程索赔的内容与实现?

1、法律分析:工程索赔的内容:不可抗力、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费用来完成此项工作。

2、保修责任:第四十一条指出,如果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建设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承担保修义务,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3、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工程索赔的分类: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5、法律分析:(1)总论部分;(2)合同引证部分;(3)索赔额计算部分;(4)工期延长论证部分;(5)证据部分。通常以索赔报告书附件的形式出现,它包括了该索赔事项所涉及的一切有关证据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索赔时效的操作实务?

1、二)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答复承包人。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应视为同意承包商的索赔。(三)承包人接受理算结果的,发包人可以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偿金或者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理算结果的,按照约定处理。

2、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

3、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如果在28天内既未给予答复,也未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的话,则视为承包商提出的该项索赔要求已经认可。

4、然后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第六步,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最后一步是: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当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5、因此,在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要注意索赔时效及时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如果因承包人的疏漏而才错过了工程索赔时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6、对于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发包人需要进行审查和批准,然后工程师才可以签发有关证书。协商。工程索赔的概念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