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经办理建设工程用地审批手续;依法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确定施工企业;有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有具体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这是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按照我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之前,还必须先取得该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律师解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等。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出具的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文件。
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的证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基础,表明该建设项目的用地已经经过规划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申请的主要证件,用以证明建设单位拟进行的工程建设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和政府部门的规划许可。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当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法律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符合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的,已经办理建设工程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处罚条例如下: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
可以处以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责令停止施工:一旦发现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相关部门将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以确保施工活动的合法性。